根据《 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隶属省属重点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是我省颇有声望的一所省直属小学。学校现有在职 教师105人,在校学生1500余人,36个 教学班。师大附小是河北省传统 体育特色学校,学校非常重视羽毛球、网球、棒球、足球等球类运动的开展,为了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保持传统项目优势,急需引进羽毛球专业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 笔试、 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两张两寸免冠相片、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和资格的书面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填写好的《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办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报名地址: 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2号。 准考证发放:报名当日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办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包括 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综合素质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周,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对其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12800(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办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