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 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中共 河源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15〕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少先队根本任务,团市委、市少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河源市少先队总辅导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河源市少先队总辅导员(非行政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职责附后)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年龄55岁以下,即195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作风严谨、求真务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热爱少先队事业并愿意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 3.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熟悉中小学教育 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 经验及青少年工作经验。曾获县级(含)以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者优先。 4.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掌握少先队领域的相关政策及学科知识。曾参与过县级以上重大课题研究者优先。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考试测评、决定任用等步骤,主要包括: 1.报名 2015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接受报名和投递简历(简历格式不限)。 2.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 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笔试。 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通过团市委网站和“河源青年1家”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报名资格。 3.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 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素质笔试、少先队 专业知识测试两项。笔试成绩按照综合素质笔试和少先队队专业知识测试4:6的比例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5名的(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到团市委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放弃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②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两项。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8∶2的比例计算。 4.决定任用。根据考试测评情况,提出拟录用建议人选,提交团市委班子会票决确定拟录用人选。团市委办公室按照,办理录用手续。 附:河源市少先队总辅导员职位说明书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少先队河源市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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