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地税联合办税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人。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人员,限陵城区户籍。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日之后); 5.男性身高一米七以上,女性身高一米六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陵城区人社局西大厅(南环西路462号);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包括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须在2015年7月8日之前落户)、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的)、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1、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现场缴纳考务费40元,并于2015年11月12日到陵城区人社局西大厅领取准考证。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取得。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由陵城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与政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没有编制,工资、社保按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陵城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岗位表 咨询电话:8221147 附件: 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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