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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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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0 13: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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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 、梓潼政务网http://www.zitong.gov.cn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itong.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学位、专业:(详见岗位需求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年龄:18-30周岁(指1997年11月5日至1984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招聘职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为3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5日至1979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出生)。
  6.招聘后愿意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报名时为我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上午10:00至9日24: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请考生尽量提前报考,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报考可能导致初审不合格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17: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17: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12: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1月30上午10:00至12月4日24:00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考试环节中,凡报考者出现任意一科缺考、自愿放弃或成绩为0分的,不予计算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卷面满分100分。考生本次考试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时,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梓潼政务网、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5日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1日至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4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3)。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4)、《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4日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22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个人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缺考人员除外,不含政策性加分)笔试平均成绩的70%。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因招聘岗位报考者较少、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于2015年12月25日左右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三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涉及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一式三份;报考幼儿教师30-35周岁的在职教师需提供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一式三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6年1月10日左右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为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以上成绩均相同,安排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梓潼政务网、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个人档案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公招报名、资格初审、岗位调整、资格复审、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四)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梓潼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和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报考者,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未尽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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