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中小学 教师100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6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永海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魏彦茹同志任副组长,人社、教育、财政、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蠡县中小学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会强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分别从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监察局抽调。 二、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 笔试和 面试( 说课)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蠡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蠡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及所学专业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现任代课教师报考时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但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 6、具有报考学段相应及上行 教师资格(普通全日制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可先参加考试,非个人原因试用期内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普通全日制专科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可先参加考试,非个人原因试用期内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现任代课教师可先参加考试,非个人原因试用期内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但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职人员应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8日,在保定日报、保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蠡县就业服务网( www.lxjyj.gov.cn)、蠡县电视台。蠡县政府、人社局、教育局公开栏发布。 五、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 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不足3:1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2日。 报名地点: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9日 ——2015年11月12日,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复印件请用A4纸)报名,并填写《蠡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蠡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依据冀价行费函[2006]10号文件执行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包括 教育学、教育 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理念、 教学教法等)和报考学科 专业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15年11月19日——11月20日9:00——17:00在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l5年11月22日9:00——11:00。 4、笔试地点:蠡县第二中学。 应聘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5、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蠡县就业服务网( www.lxjyj.gov.cn)、蠡县政府、人社局、教育局公开栏发布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面试: l、按招聘岗位数l: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方法:2015年11月29日;面试方法为说课,每人10分钟,面试题目在报考学段现行教材中,临时抽签决定。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方法 4、面试地点:蠡县第二中学。 (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 成绩的50%,个人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得分+专业知识得分)×50%+(面试)得分×50%。 七、考核、体检 采取先考核后体检的原则。 1、体检时间2015年12月11日。 2、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 3、考核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协调下,由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通过考试人员的 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4、体检由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蠡县就业服务网( www.lxjyj.gov.cn)、蠡县政府、人社局、教育局公开栏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及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3、考试考核通过人员,填写《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试考核通过人员《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持《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聘用通知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具体岗位的确定方法,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方案),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增人计划、就业、流动、工资、社会保险、入编、增资等相关手续。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原则上应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并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变更工作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凡在报名、考试、面试期间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 0312—6211911) 十、最终解释权归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312—6217010 6212154 注:由于蠡县人民政府网正在改版更新,故此方案未能在该网站发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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