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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下半年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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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0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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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2015年下半年,拟从服务我县满1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9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我县2015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服务期已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我县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已满1年的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本人当前所服务的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二)招聘后,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名额、具体招聘范围及条件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下半年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每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前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资格审核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11月6日。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4823175)。
3.提交资料: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等有关材料,到县人社局202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下半年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
4.缴费: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5.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span="">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我县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60%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
3.考试总成绩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规模较小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亲属,原则上实行回避。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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