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免 笔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管理人员2名。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大楼3楼西面,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三)报名时须提交《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所有原件退回考生。 (一)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10(含1:10)的职位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10以上的岗位,进行笔试。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按照《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察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四)招聘单位有考察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七、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772-6820319(鹿寨县人社局) 联系人:韦雷蕾、易芳(鹿寨县人社局干部) 附:1.2015年鹿寨县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招聘报名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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