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 招聘有关规定,2015年度 四川省 绵阳中学拟公开考核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绵阳中学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四川省绵阳中学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限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 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5、招聘对象:部属师范院校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但本科或硕士阶段应有师范大学就读经历。 6、年龄:本科生18-30周岁(1984年11月7日-1997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四川省绵阳中学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将纸质自荐材料快递至绵阳中学(收件人:胥波四川省绵阳中学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13118162911,(0816)2366440、2350972,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自荐材料)。 (三)报到 (1)对象: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并电话通知的参聘人员 (2)报到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17:00前 (3)地点:绵阳中学行政办公室(通慧楼四楼) 五、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 试讲)和综合 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不得低于75分。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因自动放弃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确定,若需递补,经学校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核 四川省绵阳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 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绵阳中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6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我校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赵前程:13458020123胥波:131181629110816-2366440 四川省绵阳中学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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