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及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6日—11月27日。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半寸相片4张,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分职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有专业限制的职位考专业基础知识;没有专业限制的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上午8:30-10:00。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实行100分制,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2015年12 月5 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分职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定性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罚款2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两年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9、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10、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 - 7361928。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考试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f.rar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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