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单位人员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拟专项招聘专业课 教师1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 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在学校和工作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2015年7月31日以后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 专业及学历。 1、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人力资源管理。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限制)。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7个工作日以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15日,应聘人员可网上报名(电子投档),报名邮箱: esjxbgs@163.com;可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18-8219796。应聘人员均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课程成绩单、其他业绩材料和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30—17:00。地点:恩施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人事科(414室)。 (四)组织测试。对专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 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通过结构化 面试、现场交流等方式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体检。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对象,报州交通运输局审核。 (八)公示。将拟聘人员在学校公示并报州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219796 联 系 人:俞小洋 辛明珠 邮政编码:445000 恩施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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