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部分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10月31日—1997年11月0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到部分高校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为方便考生报名,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区政府将选派工作人员组成“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到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报名考核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时间、地点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西南大学招聘点:2015年11月15-16日(9:00-18:00),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天山路2号)。 (2)四川大学招聘点:2015年11月18日(宣讲 笔试12:30—14:30, 面试考核15:00-20:3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09教室( 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3)西南财经大学招聘点(“双选会”):2015年11月20日(9:00-17:30),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 (4)昆明医科大学招聘点:2015年11月26日(14:00—18:00),昆明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综合楼407教室(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5)云南大学招聘点:2015年11月27日(9:00-18:00),云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中山邦翰楼1楼)。 (6)大理大学招聘点:2015年11月29日,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大理大学临床医学院医学实验楼D406教室。 2.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查。“考核小组”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考核小组”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并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体检。由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后确定。 (五)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考核小组”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在西区工作满五年的,需按照西区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缴纳违约金后,西区人事主管部门才能为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 (七)待遇 考核引进到西区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享受国家、省、市和西区统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可申请享受西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西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812)5555444 攀枝花市西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2)5557609 七、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500511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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