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 笔试、 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滦平县乡镇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0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技岗位A招聘5名,专技岗位B招聘4名,专技岗位C招聘2名,专技岗位D招聘2名,专技岗位E招聘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直接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8室),电话:0314-8581227。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滦平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安排,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费100元。 3.开考比例及招聘数额调整: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通知单发放: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17日17:30分前到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8室)领取。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通知单。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即时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各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通知单发放: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原件于2015年11月27日17:30分前到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8室)领取。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5.资格复查:面试前,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购买面试题本,异地选调面试考官,并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面试工作。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情况时,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政审考察(包括审档、政审、资格复查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 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承德市编办批复的招聘计划,不限专业岗位(专技E)的被聘用人员结合本人专业、考试成绩等方面因素,按编制空缺和用人需求安置到滦平县偏远乡镇,其他聘用人员按所报考岗位安置到相应乡镇,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调动交流。 五、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它事项 关于笔试、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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