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本市户籍。 5、面向本区社区临时聘用人员和随军前是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报考社区主任助理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专业 计划招聘77人,岗位、专业详见附表。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11月27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通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格式)。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 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 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 克拉玛依日报社汉文版记者岗位笔试、面试均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克拉玛依日报社维文版记者岗位笔试使用维文试卷答题。面试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其他岗位笔试可在报名时任选维、汉两种文字试卷答题。面试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3日上午10:00至12月4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5年12 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克拉玛依日报社记者岗位:为所报岗位要求相关 专业知识。 2、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验》,采用答题卡答题。 笔试加分: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对报考社区主任助理,取得社会工作师、二级 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5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3分;在社区工作满2年加1分(2013年11月1日之前到岗),满5年加2分(2010年11月1日之前到岗)。 5、符合上述第一条至第三条人员,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持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各区人社局开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进行审核,否则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能测评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体检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其他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社区主任助理必须在社区岗位工作满8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92。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2015年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l.zip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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