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于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其前身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始建于1955年,在校生3000余人,坐落于 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学院性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河北省乃至全国培养高水平专业表演艺术人才和文化管理、文化服务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11月9日至1997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9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08时—11月17日17时。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非现场报名的考生于11月18日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2.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考试 1.考试时间:1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 教学技能测试两个部分,按专业类别进行集中测试,同一专业类别人员采取抽签形式决定考试顺序。 (1)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戏曲表演(武花脸行当):考生现场表演2个片段,根据评委要求进行专业展示。 舞蹈编导:根据素材编创舞蹈并阐述舞蹈结构,按评委要求进行专业展示。 (2)试讲及相关专业知识考察说明 考生准备45分钟本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内容自选),可使用ppt;评委针对应聘岗位以提问方式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测试。 3.评分办法:考试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当场打分。两部分考试均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数为本部分最后得分。两部分考试均现场公布考生得分。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技能。 5.成绩公布方式、时间: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和教学技能成绩分别在考试结束后半天内公布,总成绩于考试结束两天内在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hbrsw.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65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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