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 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急需短缺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6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报名及招聘工作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0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前一天。 (2)报名方式:报考者根据本公告附件选择报考岗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后发送至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邮件中注明能联系本人并可正常使用的手机(或座机)号码,便于将审查结果告知本人。网络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于现场报名当天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报名。 2.现场报名: 医护类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安居区财政局三楼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规定的报考程序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报名的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面试实施: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在报名点附近选择合适场地面试。 面试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由面试小组初步确定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人选,并当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如某一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纳入以后招聘计划继续开展引进工作。 面试的整个过程,接受安居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考核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到区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 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学习(实践)或工作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政审。 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落实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的人员缺额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本条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证件,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填写《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提取个人人事档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各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三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考核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核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5378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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