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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恩施市咸丰县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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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2: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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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8号)精神,现将咸丰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1名,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1名,朝阳寺镇卫生院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条件详见《咸丰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咸丰县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州、县人社部门网站发布7个工作日。
  (二)组织招聘
  本次补充专项招聘采取集中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在县内集中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
  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个岗位只有1人应聘的,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确定拟聘对象。若一个招聘岗位有2人以上应聘的,由县人社局组织对报名对象进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核
  对通过测试的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等。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报州人社局备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 0718--6831101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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