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 贵州省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 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 (以下简称“研发中心”)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31名。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2015年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 面试测评程序、公开面试测评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引进人才职位需求计划 拟引进职位要求详见《2015年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2016年07月31日前能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对象; (四)具备引进职位所需求的学历学位;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引进人才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面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url=mailto:%E8%AF%B7%E5%B0%86%E6%8A%A5%E5%90%8D%E6%89%80%E9%9C%80%E8%B5%84%E6%96%99%E7%9A%84%E6%89%AB%E6%8F%8F%E4%BB%B6%E5%8F%91%E9%80%81%E8%87% B3cnzxrsb@163.com%EF%BC%88%E6%96%87%E4%BB%B6%E5%90%8D%E6%A0%BC%E5%BC%8F%EF%BC%9A%E5%BA%94%E8%81%98%E5%B2%97%E4%BD%8D%E5%BA%8F%E5%8F%B7%E5%8F%8A%E5%90%8D%E7%A7%B0-%E5%A7%93%E5%90%8D-%E5%AD%A6%E5%8E%86-%E4%B8%93%E4%B8%9A-%E6%AF%95%E4%B8%9A%E9%99%A2%E6%A0%A1%EF%BC%89%E9%82%AE%E7%AE%B1%EF%BC%8C%E7%AC%A6%E5%90%88%E6%8A%A5%E5%90%8D%E6%9D%A1%E4%BB%B6%E8%80%85%EF%BC%8C%E9%9D%A2%E8%B0%88%E6%B5%8B%E8%AF%84%E6%97%B6%E9%A1%BB%E6%8C%81%E7%9B%B8%E5%85%B3%E5%8E%9F%E4%BB%B6%E8%BF%9B%E8%A1%8C%E8%B5%84%E6%A0%BC%E5%AE%A1%E6%A0%B8%E3%80%82]请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cnzxrsb@163.com(文件名格式:应聘岗位序号及名称-姓名)邮箱,符合报名条件者,面谈测评时须持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核。[/url] 2.报名所需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投递邮件的报名人员须将电子照片一并投递)、《2015年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 4.报名电话:金灿0857-8271282;高敏杰18076061787 (三)资格条件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四)面谈测评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引进人才面谈测评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建专家评委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面试测评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 2.面谈测评时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或注意查收邮件。 (五)体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对通过考察程序的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组对通过面谈测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 政治素质、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4.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5.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6.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不符合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人员。 (七)公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将引进人才报告及拟引进人才的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人员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九)引进人员试用期。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毕节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金灿0857-8271282 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人事部:高敏杰18076061787 监督电话: 毕节市第六纪工委:0857-8248926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304675 毕节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0857-8271282 附件: 贵州省毕节经济开发区 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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