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 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 浙江师范大学 招聘部分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 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精业楼大厅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教师资格证书、成绩单、本人在班级的综合排名的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需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参加县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于报名当天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号 教学楼610、611、612、613教室;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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