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让胡路区地税局、财政局、 丽水社区工作站、疾控中心工作需要,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16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五官端正; (二)招聘岗位、人数、户口、年龄、学历、薪酬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并能正常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让胡路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4房间(原工商局楼、大庆市吉昌龙汽车修理厂后身、新潮国际购物中心对面)。 程 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外聘人员登记表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录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名单在“让胡路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管理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满一年后考核合格人员可以续签合同,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880223 1.让胡路区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c.zip
2.聘用人员登记表c.zip
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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