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总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的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设在邵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邵阳市宝庆中路505号)。 2、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重复或多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有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须提供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凡邵阳辖区内驻军已办理正式随军手续的随军家属报名者,须提供随军手续审批件原件。 4、本次考试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现场报名、现场照相。 5、2015年12月10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发票到市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等有关规定(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7、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并在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告。 8、报名费按物价核定45元/科收取,两科共90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四、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2。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折算后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随军家属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和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及邵阳市教育局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 六、选取单位 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按考生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先后选取单位,折算后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先后选取单位。 七、公示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九、本次招聘实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5603955(邵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739-5026031(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试咨询电话:0739-5603937(邵阳市教育局政工科) 邵阳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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