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吸引各类高素质人才到我区工作,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桂办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桂办发〔2010〕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柔性”引进专业人才16名。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柔性”引进人才16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 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 日照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0号);联系人:林丽华、黄瑞萍;联系电话:0770—3270915。 (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岗位条件有学位、从业资格、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2015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柔性”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 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六)报名缴费 每位报考人员需交 笔试考试费5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执行)。 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七)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5年12月3日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考生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1.笔试的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防城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岗位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补缺的,须报经防城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防城区人社局及时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人员确定。 ①笔试后,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②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4.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时间1天。 5.面试地点:待定。 6.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引进人才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7.面试考官。 采取差额抽签办法确定。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防城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引进人才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每个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后,统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各具体用人单位工作,不办理入编手续。 八、引进人才享受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按人民币1800元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我区同等条件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九、引进人才的管理和使用 (一)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纪律规定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借调到防城区以外的单位工作。 (二)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被聘用人员调整工资、奖励、续聘的重要依据。 (三)被聘用人员违反纪律的,参照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柔性”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柔性”引进人才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版)》设置。 咨询电话:0770-3270915 监督电话:0770-3238030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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