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业的国内、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考试考察,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 拟招聘17人。 四、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坚定正确的 政治立场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道德品质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良好; 5.本科和研究生均就读于国内重点综合性院校(不含本科非一本线录取专业)或重点专业院校(本科为一本线录取)。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全国大学生 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小语种毕业生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应达到85分及以上);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 重庆地区高校毕业生,请直接到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名,提交《西南大学招聘 辅导员登记表》(见附件),同时需带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各一份。 艺术专业和小语种的毕业生无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的,需持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研究生学位成绩证明。 其他地区高校毕业生可现场报名,也可将填好的《西南大学招聘辅导员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 kxfz@swu.edu.cn,到现场确认报名时,带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 所有应聘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本科和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学院联系电话(资格审查需要)。 所有应聘者必须于 笔试前到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进行报名确认,没有进行报名确认的,视同放弃应聘。 2.资格审查 学校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 3.考试考察 主要测试辅导员岗位所需的 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1)笔试:内容包括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政策、理论、知识考试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 (2)面试: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 (3)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结构需要,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4)结合用人单位的条件要求,学校推荐拟聘人选到学院(部、校区)试用,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技能等能力和素质。 4.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试用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纪律要求 应聘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日。 笔试、面试、用人单位试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主页。 联系电话:023—68254524023—68250108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400715 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大学招聘辅导员登记表 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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