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宁党发〔2009〕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5年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347个岗位,招聘47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详见《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2015-2016年毕业的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特岗 教师; 4.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1月16日)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区内外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岁以下(2015届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届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2015届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人事考试网站发布《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并在 北京市、西安市、 成都市等市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等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从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科段毕业证书、 英语及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后果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现场招聘时间地点。北京市:11月20日(星期五)9:00至12:00,在中央民族大学(逸夫 体育馆);11月21日(星期六)10:00至14:00,在北京工业大学(奥林匹克体育馆羽毛球馆)。 西安市:11月21日(星期六)9:00至14:00,在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门);11月22日(星期日)9:00至14:00,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爱生楼五楼北厅)。 成都市:12月1日(星期二)9:00至14:00,在西南民族大学。 (四)考试。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后,采取直接考核专业能力水平的方式进行。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 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测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由招聘单位协商主管部门组成考试组进行测评(至少三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按照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2015届毕业生办理手续截止到2015年12月15日,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招聘手续截至2016年7月30日。各招聘单位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举报电话:0951-5099016;5099323;509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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