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在原陕西 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院坐落于中国 历史文化古都 ——西安,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20余亩,现设14个教学系。学校教师教育类专业齐全,以重点发展学前教育专业为办学特色,形成了以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贯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长期以来为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为了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内涵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 招聘一批重点发展和师资紧缺专业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 | | | | | | 最低要求为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优秀博士(学前教育专业可适当放宽)。具体招聘要求需达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3〕45号)和《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暂行规定》(陕师院党〔2014〕12号)文件有关规定。详见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应聘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请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应聘人员报名相关表格,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指定的教职工招聘邮箱。 2、学校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选后确定招聘考察人选。 3、接到学校通知的应聘人员,将填报完成的应聘表格用A4纸打印,连同以下应聘材料一起向学校人事处递交。应聘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 (2)书面申请函,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等内容; (3)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取得学术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等; (4)反映本人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期刊名称以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章节等,同时提供代表性论著原件3-5篇(册); (5)近五年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角色(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和经费总额及研究意义等; (6)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7)应聘人员可直接向学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或通过中国邮政寄送。 三、引进程序和待遇 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3〕45号)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暂行规定》(陕师院党〔2014〕12号)文件精神办理,详情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继康联系电话:029-8153005613772431637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神禾二路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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