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理工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及工作人员共8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湖北理工学院)》)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其中:硕士30周岁及以下,博士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40周岁及以下,教授男性在50周以下,教授女性在45周岁以下。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技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人事处报名或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
(三)报名地点:
湖北理工学院X1三楼人事处(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四)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携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递交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指导监督下,以湖北理工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项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人社厅和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辅导员岗应聘人员、行政管理应聘人员履行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专任教师岗应聘人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履行业务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中录程序。
(一)笔试(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考试试题由人事处为主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命题,并做好保密工作,笔试内容侧重个人综合能力考察,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笔试试卷分数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并自备考试用文具。笔试试卷由人事处存档并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业务考核(专任教师、实验教辅岗人员):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到相应学院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织单位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学院按照业务考核打分表打分,满分100分,打分表由人事处存档,并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面试评委10人,其中:省人社厅指定3人,分管校领导1人,用人单位1人,教学委员会1人,学术委员会1人,教务处1人(教学岗位)、科研处1人(科研岗位),学工部1人(辅导员岗位),评委按照学校面试打分表按百分制打分,打分表由人事处存档;校纪检、监察处负责招聘监督工作。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辅导员应聘人员、行政管理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满分100分;专任教师应聘人员、实验教辅岗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满分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以上各类岗位人选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学校研究同意后的拟聘人员,人事处统一组织其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人员弃权,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五、审批和公示
体检合格后,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学校研究决定,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以上招聘工作完成后,由人事处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邮编:435003
联系人及电话:0714-6354262(胡老师)
招聘邮箱:hblgrsc@163.com
湖北理工学院
附件:2015年湖北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