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兴县人民医院:医师8名、医技7名、护士30名。 兴县基层医疗机构:医师15名、医技10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 兴县广播电视台:记者2名、播音主持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报考医师、医技者要求医学类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 4、报考护士者要求医学类护理、助产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护士资格证。 5、报考记者岗位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新闻采编与制作等相关专业。 6、报考播音主持岗位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播音类、主持类专业。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8、身体健康,报考卫生系统岗位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报考记者、播音主持岗位者要求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复审、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招聘信息查询 2、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1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兴县蔚汾大厦四楼)。 (4)报名时须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8张,同时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人事代理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 (5)报名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6)县广播电视台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否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县人民医院、县基层医疗机构不受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比例限制,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以上(60分)。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达3:1时,核减招聘岗位数,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3、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4、笔试 报考医师、医技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分值共100分;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护理知识,分值共100分。 报考记者、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本岗位 专业知识,分值共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地点: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2倍进入面试。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6、面试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2倍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8、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核。 9、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各项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咨询 兴县人事局 咨询电话:0358-6322389 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58-6327767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