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改变我区 教师学历偏低,特别是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紧缺的局面,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5]36号)的文件精神,经潮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潮安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定于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在广东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会现场(华师石牌校区)设点,招聘2016届华南师范大学等全国重点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高等院校研究生,作为我区教育系统“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等全国重点院校师范类应届(含暂缓就业)本科毕业生和应、历届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及 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6年8月1日前取得)。 二、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潮安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 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并通知本人。面试对象应于2015年12月2至4日在网上登录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回答问题、学生在校表现综合评价等。面试时应提交报名表1份,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个人简历、学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5、确定初聘人员:根据面试情况及各专业所需人数确定初聘人员,初聘人员名单在潮安教育信息网公布。被确定为初聘人员的直接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聘用办法 初聘人员经资格复核、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被聘用人员均应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合同期未满的不能申请调动。 8、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初聘人员如弃录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缺额的,潮安区教育局将按相关程序进行补录。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潮安区教育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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