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乡镇事业站所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报经州人社局核准,我县乡镇事业站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 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计划、要求 1、任保靖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村委会(社区)秘书、村委会(社区)综治专干、村委会(社区)计生专干累计3年以上且现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村委会(社区)秘书、村委会(社区)综治专干、村委会(社区)计生专干;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计划、要求详见《2015年保靖县乡镇站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保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人社局5楼) 4、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符合报考条件证明(县委组织部出具)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③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补交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0日(下午14:30-17:30),保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人社局5楼)。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1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放弃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招聘方案由保靖县委组织部、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保靖县人社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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