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 历史文化名城 长沙,是全国唯一一所以现代物流为主导专业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建院校,是湖南省2009年度立项并建设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经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确定为“优秀”,被中国教育评价中心评为“全国最具特色职业院校”,曾荣获“物流人才培育杰出院校”称号。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及我院事业发展规划,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2日——14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5年12月16日前在学院官网( http://www.56edu.com)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招聘考试有关安排,请各应聘人员及时查阅。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应聘 教师岗位:采取 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试教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 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面试、 笔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30%、面试占综合成绩3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 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 实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实操人选。实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应聘教师岗位试教成绩为准;应聘其它岗位则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80575(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严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731—84080586(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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