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专业 教师队伍结构,提升 教学质量,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冬季 江苏省海门中等专业学校拟公开 招聘专业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秋季海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5日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2日 报名地点:兰州南关什字民安大厦一楼 3.海门中等专业学校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2日、13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2015年冬季海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 www.hmrc.gov.cn)、海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海门市教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 笔试和 面试,其中报考A01-A06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1.对象:报考B07-B18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相关 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A01-A06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其它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 报考A01-A06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中专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2016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人员聘用前未取得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业务咨询:0513-82112308(海门中等专业学校) 纪律监督: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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