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特殊 教育学校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的一所集康复、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为一体的综合性寄宿制特 教学校,主要面向防城港市招收“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学龄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教育训练,学校于2015年9月21日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学。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要求,结合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用人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 教师10人。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特殊教育学校专任 教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为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网络报名等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9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三)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市教育局综合楼601、602室) (四)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2.传真或网络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的网站下载《2015年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传真至防城港市教育局(传真号为0770-2883812)进行传真报名。网络报名的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 jyjzp2015@163.com。通过传真或网络报名的,请于领取准考证当天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方能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报名缴费: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 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5.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6.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面试前一天到市教育局综合楼601室领取。 7.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 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报批聘用,聘期不少于3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设置。 咨询电话:0770-2883827 监督电话:0770-2883850 附件: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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