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途径,根据《 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引进有 教学及管理 经验的中学 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骨干教师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 面试答辩、模拟授课(岗位技能考核),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7日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8日9:00--2015年12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三)资格初审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验相关证书、业绩材料、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考核 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与模拟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进行考察。 1、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 2、模拟授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专业技能水平等内容。 (五)计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由南开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22-27459985 监督电话:022-27459975、022-87476129 附件: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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