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和有关规定,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农业委员会、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城市文化局、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晋城市档案局、晋城市园林局、晋城广播电视台、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局9个部门所属的19个事业单位,共39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2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其中:相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属于单一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顺延两天。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人才网发布。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12月7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12月7日9:00至2015年1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2月11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12月11日17: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8日-31日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单科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 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单科成绩60分为合格线(晋城市群众艺术馆 音乐类、舞蹈类、 美术类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合格线),成绩网上查询。笔试合格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申论合格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 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七、体检与考察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面试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与考察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2199482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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