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 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的通知》(川教函〔2015〕19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6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为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被联合国评为“灾后重建最佳范例”的长寿之乡、国家5A级风景区汶川县水磨镇,距 成都市区60余公里。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学院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可直接到校考核 面试。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均属事业单位编制,本科学历者为编外聘用,待遇按照编内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招聘名额为26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1、选择岗位 应聘者登录阿坝师范学院网站( www.abtc.edu.c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9:00时起至2015年12月15日17:00时止。 (2)报名程序: 应聘者下载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2016年应聘信息表》(以下简称《应聘信息表》),根据两表的要求,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好后发到 abtchr@sina.com邮箱,填表时不得留空白,项目填写不全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提交《应聘信息表》、《报名情况登记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和电话进行回复。 (4)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试: 以组织人事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5)经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聘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通过资格初审并经现场确认后的应聘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 ⑤面试及 试讲时间: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通知时间为准。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指定的时间到考场参加面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核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 答辩等方式进行。 1、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 2、专业考核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 教案和PPT 课件。重点从实现 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 专业知识(内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 其他岗位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 (二)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阿坝师范学院于2016年3月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六、审核确认和签订就业协议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须在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之内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并提供下列材料。 1、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须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招聘岗位所须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 4、拟录用人员要保证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赔偿由此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一切后果自负。 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八、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28-62332559(阿坝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 028-62332315(阿坝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阿坝师范学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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