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本次拟新 招聘16名研究生补充到学校 成都校区 辅导员岗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高校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2.学历、学位要求:2015届、2016届全日制研究生(其中2016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科专业不限。 3.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外语水平达到研究生毕业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18日前,应聘者填写统一的《报考信息表》和《个人自荐表》(见附件1、2)并发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 swpuxgb@qq.com,邮件标题处注明:2016辅导员应聘+本人姓名+ 教师招考论坛。 2.2015年12月19-20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12月21-22日以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名单。 3.2015年12月25日,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到学校学工部(研工部)现场确认,12月26日进行 笔试和心理测试,12月27日进行 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相关政策、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核算,总成绩的基本构成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具体规则将在考核前予以公布;根据考核总成绩,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体检等环节,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用。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应聘者对填写的《报考信息表》、《个人自荐表》各项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加此次考核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带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身份证、《个人自荐表》(1份)及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包括各学历阶段的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3.对于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学生干部需提供校(院系)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2016届应届毕业生填写《个人自荐表》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需提供研究生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要求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并能清楚证明学生硕士(博士)学校、专业、毕业年月等信息。 四、关于聘用人员待遇及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不属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范畴,属学校自行选拔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期内工作待遇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予以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在笔试实际开考比例未达到招聘人数5:1的情况下,学校将酌情减少本次辅导员招聘岗位。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闰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213 现场确认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思学楼A201,来校交通线路详见附件3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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