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赫章县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招聘高中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等 教师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面试、考核政审、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公示拟聘对象、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对象、方式及条件 1、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与 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2016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招聘方式 由组织、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组建招聘工作组到上述6所学校进行现场招聘。考生经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2016年7月10前能提供所报考学科相近专业毕业证书及所报考学科相应 教师资格证、学历档案等相关资料。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报考的人员不能报名参与招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 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时间、方式及地点 (1)时间:各校考生的具体报名时间以与到各校约定时间为准; (2)方式: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 (3)地点:具体地点以与到各校的约定地点为准。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暂不提供)、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师范生还须提供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的《免费教育协议书》(复印件的须就读学校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确认)。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赫章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及《职位表》进行审查,收齐相关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政审、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形式由招聘工作组现场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对象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3)未能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 (4)有规定不能聘用的。 六、签订就业协议 经面试、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与招聘工作组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7月中旬组织体检对象到赫章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网址 http://www.hzrlzy.cn),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聘用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其它 1、待遇 此次招聘的教师除享受我县同等条件教师待遇外,由赫章县教育局协调提供一套公租房居住,免收租金;正式录用后赫章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000元。 2、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招聘工作组联系电话: 毛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 韩老师 武老师 马老师 赫章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se.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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