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辅导员。根据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同意湖北理工学院201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事函[2015]16号)文件精神,湖北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 | | | |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理工科专业,中共党员; 2、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3、应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 政治工作必备的 专业知识和技能。同等情况下,取得 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4、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学生工作。 | | |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中共党员优先; 2、对有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的应聘者,专业不限;若应聘者无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则为 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8级)或为医学专业(通过大学英语6级)且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应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等情况下,取得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5、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学生工作。 |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填写《湖北理工学院辅导员报名表》。 2、报名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送至湖北理工学院辅导员公开招聘专用邮箱(专用邮箱名: hblgfdyzp@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辅导员”。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考核过程中或学校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的,学校将中止考核或取消聘用。 4、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 5、报名后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笔试、 面试等信息将通过湖北理工学院网站发布。 三、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工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等部门组成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列为笔试对象,统一进行笔试。 2、笔试:学校组织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公文写作与处理及专职辅导员工作常识和实践能力的考察。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辅导员职业知识和技能,面试由命题演讲和回答问题两部分组成。应聘国际学院的辅导员加试英语口语测试。 4、入围。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核算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根据学校现有辅导员队伍性别比例结构和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方可作为入围人选进行公示。 6、体检与考察。公示无异议,按照入围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人员弃权的,可根据入围名次的排序依次递补。 7、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报到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桂林北路16号 邮政编码:43500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胡老师0714-6354262 学工部(处):陈老师0714-6351472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湖北理工学院学工部(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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