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 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编委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简阳市人才网发布):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在职(简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其余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职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必须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职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1997年12月22日以前出生(含12月22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12月22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12月22日);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22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二)报名地点: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河东新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毕业证)和一份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在编在职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证明; (4)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5)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2、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只能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6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审查表》到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东城新区市级机关办公楼三楼307室)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一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两科共缴费100元。 四、考试 笔试总成绩= 《综合知识》成绩×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职位的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 www.jysrc369.com)上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且符合相关要求者,可调整到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在2016年1月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提前15分钟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5、考生笔试科目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二)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对参加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406号)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18时(工作日内)前将《报考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科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简阳市人社局人才流动与开发科(简阳市河东新区市级机关办区1号楼3楼307号办公室)。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2015年12月25日18时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面试的人数和招聘名额低于2:1的比例,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的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告。 如有面试人员放弃面试,可在该招聘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简阳市人社局领取《面试证》,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职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名额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招聘职位,该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交纳。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四)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五)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同一面试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职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简阳市人才网( www.jysrc369.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以电话、书信、来人面谈等形式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面试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行文,办理有关聘用、人事、编制等手续。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档案、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乡镇事业单位的受聘者在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要严格人事纪律,此次考试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报名咨询)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028-27218676 简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28-27217500 简阳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028-27216619 简阳市农林局028-27555871 简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28-27028569 简阳市气象局028-27012274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028-27028082 附:1、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简阳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4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 www.jysrc369.com)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一至三年内不得报考本考试项目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人社部门向报考者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简阳市人社局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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