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招聘工作的报名正在进行中,为满足2016年建成的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同意对两所学校的12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此次招聘工作与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与《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2015年12月3日—12月9日中午14:00( 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上银行缴费时间:2015年12月6日—12月9日下午18: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1日 (五)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9日—21日18:00 (六)递补资格审查:2015年12月22日—23日14:00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中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按照《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同步进行,由地区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注册并如实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册一次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网站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3、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12月11日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考试时携带备用)。 4、已报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如符合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学校岗位计划的可重复报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于2015年12月19日前在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其他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于2015年12月26日前在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专家组提问,了解考生运用所学 专业知识的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应变能力与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言文字)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加试 面试结束后,对招聘的12个岗位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通过网站公布。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20分×40%+(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60%。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998-2671049、2671016、2671030 附件: 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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