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 绍兴艺术学校 教师岗位 招聘工作,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根据《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人员计划及报考条件(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3名) 二、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5年12月16日9:00-15:00 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龄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上岗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3张。参加 笔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 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每项面试内容的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面试 时间:2015年12月26日8:30,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区二环西路500号) 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 教学能力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分专业(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笔试入围人员。 时间:2015年12月30日8:30,地点: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区二环西路500号)。 3、分值设置 面试和笔试各课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成绩ⅹ40%+专业技能测试(学科 专业知识)成绩ⅹ30%+中学教育基础知识成绩ⅹ30%。 4、考试成绩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文广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 (五)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 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7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原则上不开考。 (五)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七)报考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八)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咨询电话:85077807,88337056(绍兴艺术学校)。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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