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是隶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办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学校创建于1960年,2003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05年被评为高级技工学校,2010年被认定为全国交通中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广东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201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广东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2011年10月被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立项建设学校,2014年8月完成省级终期验收。学校设 广州和 佛山两个校区,现有教职工260多人,专任 教师160多人,其中中、高级职称123人。在校生规模5700多人。 现根据教育 教学需要,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要求。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9.有志于从事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彩色证件照(一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其他对应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gdjtjx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邮件(含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0M。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注意事项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到本人邮箱查询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 笔试、 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教育理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持有关资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如下: (1)正反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名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 经验证明); (6)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提供); (7)计划生育证明; (8)婚育证明; (9)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 (10)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表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11)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12)其他对应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大学 英语四、六级证书,专业英语证书,工程造价师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运动员证书等); (13)若个人或家庭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请及时更新资料。 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01、02、03、04、07、10、11岗位面试内容包括教学能力( 说课)、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三项,其中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测试形式有所区别,教学能力、教育能力和专业技能各占面试成绩的40%、20%和40%。 05、06、08、09岗位面试内容包括教学能力(说课)和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两项,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12、13、14、15、16岗位面试内容为业务能力(案例分析)和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各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单项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选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开始之日。 (二)若招聘岗位无符合条件应聘者或应聘人数不足3人时,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因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予递补或调剂。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7394627;传真:020-37394877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 监督电话:020-37395965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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