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 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中小学校教师需求,依据《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省、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初中:第三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二十八中学;小学:二马路小学、师范附小、全福小学、育红小学、民乐小学、回民小学、新江小学、逸夫小学,以上11所学校是建华区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4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秀,热爱并志愿服务于建华区教育事业; 2、具有各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本科(小学第一学历专科、中学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5、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全日制学校或民办全日制学校的 教学岗位上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要出示当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的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现役军人;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18日 2、报名地点:建华职业高中(原建华区第十二中学) (地址:建华区东二道街97号) 3、联系人:刘彦丽;联系电话:0452-6162210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建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公告网站下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4张(粘在A4纸上,并在纸上写明自然情况、所报学校及岗位);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在全日制学校或民办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岗位上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要出示当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必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岗位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必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2)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5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4)对考生资格实行全程审核,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由建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分为 笔试、 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 教育学、教育 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课程理念和学科新课程标准、学科 专业知识等。 (2)发放准考证 12月20日8:00--16:00,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华职业高中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在建华区政府网( http://www.jh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内容为学科 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程理念、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其中,报考 体育专业的考生面试为术科测试。术科测试分为必考项目与技能展示。必考项目为男女100米、队列基本功自喊自做;专业技能展示为足球、篮球、排球任选一项。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建华区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由建华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华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与建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建华区教育局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正式履行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建华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建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452-2566389 教育局:0452-6162210 建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华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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