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 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中共 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凉委发[2013]2号)的规定以及考核聘用单位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高校考核聘用2016年应届毕业生为我县事业编制 教师,招聘名额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考核聘用工作。 二、考核聘用岗位、名额、条件 (一)考核聘用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考聘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德昌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核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考核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6、所学各科成绩均未补考过;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和考核的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4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报名;考核的时间、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二)报名手续 1、报名登记。县考核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同底版的红底2寸免冠半身近期照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签发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出具的相关报名证明; (4)特长生、优秀大学生等,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自荐书。 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但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 2、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协议人员。特长生(有省级证书和专业证书)、优秀大学生优先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3、签订协议书 考核合格后的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和考核聘用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等。协议中应注明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备案及存档工作 考核聘用工作完成后,由考核聘用工作组收集整理完善各种资料,并由参加人员签字后,分别报县人社局和考核聘用单位存档备查。 (四)政审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考核聘用单位负责政审。 (五)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6年(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贰万元),6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含借调)。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应聘德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教科局和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0834-5202716;德昌县教育和 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0834-5286565 监督电话:德昌县监察局0834-5202859 联系人:蒋世宾周如敏 联系电话:座机:0834-5286565 手机:蒋世宾13881561736 周如敏13881463658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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