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沈北新区政府同意,沈北新区第一 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合同制幼儿 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区第一幼儿园招聘10人。其中,幼儿教师8人,舞蹈教师1人,保健员1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要求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一)幼儿教师
1、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 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以上。
(二)舞蹈教师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舞蹈、 音乐、表演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具有突出舞蹈特长。
3、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保健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有幼儿园保健工作经验和营养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16日 8︰30—16︰30。
报名地点:沈北新区第一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沈阳市沈北新区太阳街13-1号)。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及其它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二张,招聘单位对报名者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通过沈北新区政府网查询。
面试人选确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见沈北新区政府网。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聘用
根据区第一幼儿园实际学额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先聘用6名幼儿教师,另外2名幼儿教师根据开班需求安排上岗时间。未上岗期间无工资及其他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由区第一幼儿园进行日常管理,工资由区第一幼儿园自收自支。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2650元,并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人事科: 024—89861916
业 务 咨 询: 024—89862771
区人社局综合科: 024—89862080
沈北新区教育局
沈北新区人社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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