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南充校区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校内外拟 招聘9名教师及1名辅导员。现就招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高校教育 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从事高校教育教学的基本 专业知识和素质,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一《西南石油大学(南充)2016年教师及辅导员需求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需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程序和考核内容 1、应聘者按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连同个人自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xbxzxh@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 教师招考论坛)。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18:00。 2、南充校区聘任小组将根据招聘基本条件,结合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于2016年3月8日前通过南充校区网站(网址: http://ncxq.swpu.edu.cn/)发布资格审核结果通知(含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材料复核、应聘人员考核等情况)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20%和80%。具体规则和内容将在考核前予以公布。 5、根据考核总成绩,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体检等环节,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用。 三、关于聘用人员待遇及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不属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范畴,属学校自行选拔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期内工作待遇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予以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817-2642315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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