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 招聘普通高中 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此次公开招聘的20名普通高中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2.报考人员要求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西边二楼边廊招聘洽谈室。 3.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1张(贴报名表上);(5)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 4.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 面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三、专场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浙江师范大学进行专场面试。面试为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为回答问题,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2月24日下午;第二轮面试为模拟上课,面试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先后两轮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均另行通知。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五、公示及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22901、64735807 建德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http://mpi.zjnu.edu.cn/NewsDetail.aspx?Nid=201512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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