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和有关规定,晋城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5年晋城技师学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其中拟占5个招聘名额作为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晋城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思想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及其它条件(见附件),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报考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12 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12月26日9:00至2015年12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报名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要客观、公正、及时。由晋城技师学院负责。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 1月13日至 14日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一)笔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3:1以上方可开考。应聘专业技能的人员,因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安排考试。如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拟聘人数,将减少相应拟聘岗位数,为了充实一线 教学人员,解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院方要根据实际需要,经招聘领导组决定,将所减少的拟聘岗位数调整到其它紧缺专业拟聘岗位并在网上公示。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的 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网上查询。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之后专业技能测评之前,由晋城技师学院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注意网上通知。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在职报考人员除外)、身份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以上与复审有关的证明、证件原件均须统一用A4纸复印。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专业技能测评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评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评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期间,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七、专业技能测评 凡进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都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采取讲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专业技能测评,按所报岗位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评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专业技能测评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30%)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晋城技师学院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晋城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考核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技师学院网站查询。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3198908;监督电话:0356—319988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15年晋城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a.rar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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