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子弟学校是湘潭大学独立承办的一所九年制义务 教育学校,位于湘潭大学校内,环境清幽,文化气息浓郁。作为湘潭市示范性学校,实力雄厚,教育 教学质量优良,在湘潭市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地位。根据《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子弟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 体育教师(合同制)。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小学体育教师一名,基本要求: 年龄不超过三十岁,大专及以上体育教育专业毕业,具有二年及以上小学体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 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所教学科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区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获得者; (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2月24日开始在湘潭大学主页和子弟学校主页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至2015年12月3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 2015年12月31日,对应聘人员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人事处电话通知。 2016年元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湘潭大学人事处411室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同自动放弃。 (三)考核方式 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个人素质、课堂设计、组织教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录用得分最高者。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 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后,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被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首次聘期为三年。 联系地址及人员:湘潭大学子弟学校邹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3848、18670909050 邮编:411105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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