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见附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报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政府主楼一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30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四)报名要求:持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镇级计生部门签注意见和加盖公章,有效时限三个月)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 笔试、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神湾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综合基础知识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由神湾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确定体检对象后,在神湾镇政务网公布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神湾镇组织人事办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神湾镇政务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应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本通告由神湾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6609397(梁生)。监督电话:0760-86782332(神湾镇纪委监察室)。 附件:1. 2. 神湾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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