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直属机关 幼儿园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幼儿 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及职位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4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河池市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幼儿园在编在职、具有幼儿教师身份的教职员工。 三、公开选调幼儿教师的资格条件 符合《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3.有在幼儿园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年龄30岁以下。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 35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办公室(河池市金城中路415号),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交验后退回给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个人获奖证书(县级以上)复印件; (5)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作品。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前一天到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领取)参加。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相关的 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人数达不到1∶3的,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范围 ②技能展示:弹、唱、跳、画、讲共五项。由应聘者抽签决定一项,自选一项。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核由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 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调动和任职 对适合工作岗位情形、现实表现优秀的人选,即与所在单位商调,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ser.rar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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